信达证券:内控严重缺失多次违规负责人罕见被监管谈话 加杠杆或为冲业绩踩雷股权质押
6月30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接受发审会审核,如能顺利通过则A股又将迎来一家上市券商股。信达证券此次上市,计划发行97290万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信达证券上市前夕可谓是命运多舛,因违规问题接连遭到监管部门监管被责令改正,而且法人及总经理还多次被监管谈话,在证券公司中较为罕见。而且在今年信达证券未能入选证券公司“白名单”,而且还被降级处理。
内控缺失员工犯法集资诈骗罪且违规炒股理财
相关资料显示,2020年9月二审判决的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龚堪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担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徐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身份,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周边人谎称其公司有内部信息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公司新推广的一种“信达满堂红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的理财产品,并以此为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要求投资者将投资款交到其手上,从而骗取了多名投资者的投资款。骗得集资款后,被告人龚堪明进行肆意挥霍,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
法院判决,龚堪明犯集资诈骗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另外,龚堪明十日内退赔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201万元。
其次,信达证券蚌埠营业部员工周洪涛还存在偷改客户证券账户密码,违规代客户炒股致使客户造成巨额损失。
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1月25日,丁道风前往信达证券蚌埠营业部办理业务时,时任信达证券营业部前台理财顾问、营销部经理周洪涛接待丁道风并协助丁道风开立股票账户,丁道风当日向该账户转款237687.15元。此后,周洪涛将账户密码修改,反复通过该账户进行股票交易。2021年2月2日,丁道风将其股票账户持有的证券代码为603610、002482、601956三支股票全部卖出,卖出后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为71428.58元。
周洪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丁道风经济损失166258.57元;二、驳回丁道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25元,减半收取计1812.5元,由周洪涛负担。
其次,信达证券员工周洪涛还存在非法违规代客理财。
安徽证监局查明,周某涛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期间,于2014年2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借用“王某某”、“曹某”等10人共计15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行为。相关账户在周某涛控制期间累计买入6838.45万股,买入金额5.95亿元,累计卖出6835.9万股,卖出金额5.95亿元,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642.26万元。安徽证监局表示,周某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期间,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上市前夕多次违规遭监管被责令改正
AMC系券商是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托管问题券商得来,信达证券便是四家“AMC系”券商之一,其由中国信达控股持有,是国内首家AMC系券商。
需要注意的是,信达证券在上市前夕遭到监管部门多次处罚,这也为其二次闯关增添了变数。
资料显示,信达证券因未完成香港控股平台的设立,返程参股公司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上述反映出信达证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此外,《境外办法》给予了长达 3 年的整改时限,但信达证券在整改时限内工作进展缓慢,对相关监管承诺事项的作出和执行较为随意,对监管相关规定的落实明显不够到位。因此,证监会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并于 3 个月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除遭到证监会监管要求提交整改报告之外,公司还陆续遭到地方证监局监管。
2022年4月,信达证券因在开展 ABS 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 业务开展环节违规 , 风险管理缺位 , 部分 ABS 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 , 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 , 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 , 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
上述不规范行为遭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要求责令改正。要求信达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 提升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 , 加强 ABS 业务审核 , 强化合规风险管控 , 实现合规稳健发展。信达证券应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其次,信达证券因营业部原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对客户在电话回访中反映理财经理承诺收益的违规线索,未及时予以核查处理,在客户回访中存在工作人员诱导客户回答问题、未完整保存回访录音情况等问题,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负责人罕见被监管谈话,加杠杆或为冲业绩
历年以来,券商上市中法人及总经理背监管谈话情况较为罕见,而此次上市的信达证券却在闯关前夕多次被监管谈话,可谓问题之严重到什么地步?
信达证券招股书披露,祝瑞敏为信达证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北京证监局在2022年4月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并且对信达证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祝瑞敏进行监管谈话,祝瑞敏作为时任直接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今年6月,证监会对信达证券违规违法行为要求责令整改,同期也对达证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祝瑞敏进行监管谈话,祝瑞敏作为公司分管境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立光作为公司合规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其次,2021年信达证券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大幅飙升。
2021年,信达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1.62亿元,净利润8.56亿元,较2020年分别大幅增长40.62%、272.17%。在营收及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同时,信达证券财务杠杆由2020年2.58倍升至为3.71倍。
由此可见,信达证券盈利质量的快速改善与杠杆率的提升不无关系。在加杠杆后,2021年信达证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大增209.04%达到266.35亿元,为近3年最高水平,然而投资业务收入波动也比较大。
“证券公司财务杠杆上升过快,或是想抓住市场行情加大投入赚一笔,虽然杠杆倍数在监管要求的风控标准内,但业绩波动的风险也在上升。”证监会在信达证券IPO申报材料的反馈意见中提到,要求公司对自营收益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进行说明。
踩雷股权质押造成巨额损失
股权质押为信达证券营业收入的一部分,报告内公司来自股权质押回购利息金额分别为26970.31万元、13816.23万元、4385.03万元,收入逐年减少,2020年出现断崖式下滑,下滑幅度为65.00%。
2020年,公司股权质押回购利息出现急速下滑,或与踩雷多家股权质押有关。
信达证券招股书披露,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违约合约均为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账面余额合计为65365.76万元。
其中,戴某融项目出现到期购回义务违约,信达证券对其计提328.24万元;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票质押项目与2018年8月4日违约,信达证券对其计提6878.87万元;天津紫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质押项目共有四笔合约,其中三笔合约于2018年7月21日违约,第四笔于2020年1月16日违约,信达证券对其计提12829.43万元;新光控股股权质押项目于2018年9月18日违约,公司对其计提8614.26万元;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项目于2019年6月27日,公司对其计提104.64万元;陈某松股票质押项目于2019年5月27日违约,公司对其计提10036.98万元;王某群质押项目于2020年5月20日违约,公司对其计提963.26万元;石河子融明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与2018年6月违约,公司对其计提893.91万元。上市股票质押项目,公司共计提40649.59万元。
另外,公司还存在与多家公司及个人存在股权质押式回购纠纷。
资料显示,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与信达证券于2015年4月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公司对其仅执行1272.02万元,剩余1726.58万元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暂不具继续执行调节。2017年11月,张某文违反与信达证券股权质押协议,公司对其仅执行9226.45万元,剩余624.33万元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