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普微:数千万采销之差谁在信披造假?关键财务数据勾稽异常涉虚增营收 隐匿董事关键兼职库存计提比例异常跳涨关联交易打架财务审慎性存疑
4月03日,采用创业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备受市场关注的未盈利半导体存储厂商——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进入首发申购环节。这家宣称具备企业级SSD全栈自研能力的半导体存储厂商,在冲刺上市的最后关头,其招股说明书却与公开信息碰撞出诸多令人费解的火花。其中最刺眼的,莫过于其披露的采购数据与供应商翱捷科技年报中的销售数据,出现了超过6600万元的巨额差异,上演了一场罕见的财务数据“罗生门”。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进一步审视,其关键客户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勾稽关系异常、董事关键兼职信息隐匿不报、库存计提比例诡异跳涨、关联交易信披数据自相矛盾等一系列问题相继浮出水面。这些“硬伤”不仅直接拷问着大普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更将其财务审慎性、内控规范性乃至上市诚意置于聚光灯下。在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当下,大普微带着这些未解的谜团叩响资本市场大门,其IPO之旅注定布满荆棘。
采销数据相差数千万财务可信度遭质疑,谁在信披造假?
一家正在冲刺创业板的公司,在其招股书与交易对手的年报中,出现了令人瞠目的财务数据矛盾。大普微的采购金额,与其供应商翱捷科技披露的销售金额,竟存在超过6600万元的巨大差额。这场“罗生门”不仅将两家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性推至聚光灯下,更引发市场对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深切担忧。
根据大普微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4年度,公司向翱捷科技的采购金额为 5,786.71万元 。然而,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翱捷科技,在其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当期对大普微的销售额高达 12,405.90万元 。


高达 6619.19万元 的差异,规模已接近大普微披露采购额的两倍。如此悬殊的“采销数据打架”,在IPO审核中极为罕见。究竟谁的财务数据更接近真相?这直接关系到两家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
一种可能性指向翱捷科技。若其披露的销售数据属实,而大普微大幅少记采购,则后者可能存在隐匿成本、虚增利润的嫌疑,其IPO招股书的财务信息真实性将遭受致命性质疑。反之,若大普微的采购数据准确,则意味着翱捷科技可能虚增了超过6600万元的营业收入。作为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此举若属实,将构成严重的信披违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样,上市公司年报也需遵守《证券法》及交易所的严格信披准则。如此重大的数据矛盾,必然引发监管关注,需双方给出合理解释。常见的统计口径、时间确认差异,通常难以支撑如此巨额的差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普微的招股书中,其已做出承诺:若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将在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这份承诺如今在巨额数据差异面前,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对于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经过审计的年报通常被认为具有更高的公信力。这场数据冲突,无疑为大普微的IPO之路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监管机构是否会就此进行问询或核查,以及两家公司将如何自证清白,已成为市场关注的下一个焦点。
关键财务数据勾稽异常,收入真实性遭拷问
大普微招股说明书中的几组关键财务数据出现了令人费解的“矛盾”,这些指向核心客户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勾稽关系的异常,如同一团迷雾,笼罩在其IPO征途之上,也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发出了尖锐的拷问。
最刺眼的矛盾出现在2025年1-6月的数据中。招股书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第一大应收账款客户新华三的账面余额高达10,968.99万元,且账龄在6个月以内。按商业逻辑,这通常意味着当期对该客户的含税销售额至少不低于此金额。据此推算,其当期对新华三的不含税销售额应不低于约9,707.07万元。
然而,在同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名单中,却根本不见新华三的身影。当期第五名客户神州数码的销售额为7,877.33万元。这意味着,大普微披露的对新华三的当期销售额应低于此数。两相比较,存在至少1,829.74万元的巨大差距。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销售规模的可能。


历史数据亦存异常,信披质量堪忧。。回溯至2023年,公司披露对客户超聚变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720.21万元(账龄6个月内),但当年披露的对该客户的销售额仅为4,061.80万元。即使加上13%的增值税,形成的理论应收账款(4,589.83万元)仍比披露的余额少130.38万元。这指向了另一种可能性:公司是否对部分收入进行了隐瞒或未充分披露?


2022年的情况则更为微妙。公司披露对湖南湘江鲲鹏(拓维信息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58.97万元。而根据上市公司拓维信息2022年年报,其当年对大普微的采购额为1,632.03万元。经增值税换算,拓维信息应付大普微的款项理论值约为1,844.19万元,仍低于大普微披露的应收账款余额。更关键的是,若采购数据属实,这意味着大普微当期对湘江鲲鹏的销售几乎“分文未收”,其回款情况与商业惯例存在显著偏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上市公司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数据的勾稽关系清晰、合理。大普微招股书中出现的多起客户销售数据与应收账款数据无法匹配、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已直接触及了信披质量的底线。
隐匿董事关键兼职,信披合规性遭拷问
大普微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其董事的对外任职情况披露完整性存疑,涉嫌违反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原则。
根据招股书签署日(2025年12月18日)信息,董事张庆除在大普微任职外,其披露的对外兼职包括深圳国中常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合伙人等四家机构的职务。然而,公开的工商信息显示,张庆自2020年12月起至今,一直担任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这一重要职务在招股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章节中毫无踪影
未披露职务背后暗藏潜在关联网络,选择性披露意图明显。
张庆未予披露的合普动力董事职务,并非简单的遗漏,其背后牵扯出一层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关联关系。工商资料进一步揭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有合普动力15%的股份,而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中创业投管理有限公司。值得玩味的是,招股书显示,张庆本人曾在2016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长期担任国中创投的业务合伙人。
这意味着,张庆通过其曾任职的国中创投,与合普动力存在间接的股权投资管理关联。而他本人同时身兼合普动力董事,这种双重角色可能涉及潜在的利益安排或业务往来。大普微在招股书中刻意回避披露这一职务,存在明显的选择性信息披露嫌疑,使得投资者难以全面评估公司治理的独立性与董事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必须充分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特别是对于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或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的单位中任职的情形,更应详尽说明。监管规则对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极为严格,旨在杜绝任何可能误导投资者的重大遗漏。
大普微对张庆在合普动力的董事职务“秘而不宣”,直接违背了上述法规精神。这种遗漏并非无关紧要的细节,而是关乎到董事是否忠实履职、公司内部治理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利益输送通道的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行为削弱了招股书的公信力。
库存计提比例异常跳涨,财务审慎性存疑
大普微更新了招股材料,其财务数据中一项关于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引发了市场关注。数据显示,公司库存计提比例在报告期内剧烈波动,且与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存在值得玩味的背离,其财务处理的审慎性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面临考验。
根据招股书披露,大普微报告期内的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比例呈现“过山车”式波动。2022年计提比例为38.51%,至2023年骤然飙升至80.91%,而到2024年又大幅回落至25.29%,2025年6月末则为40.08%。其中,2023年超80%的计提比例尤为刺眼。
公司对此的解释是,主要由于存储产品代际更迭,PCIe 3.0产品需求被更高代际取代,销量减少导致存货消耗周期拉长,故而计提了金额较大的跌价准备。这一解释符合商业逻辑,但结合具体价格数据深入审视,其计提的“分寸”是否恰当,却留下了问号。
关键线索隐藏在产品的价格变动中。招股书显示,无论是PCIe 3.0还是PCIe 4.0产品,其单位容量平均售价均在2023年经历“腰斩式”下跌后,于2024年出现了显著回升。


这一价格轨迹揭示了一个核心矛盾:公司基于2023年售价暴跌对库存进行了超高比例计提,但紧随其后的2024年,同类型产品市场价格已大幅反弹。这不禁让人质疑,公司在2023年末计提跌价时,对未来市场价格回升的预期是否做了充分、合理的评估?一次性“出清式”的计提,是否过于悲观,乃至有为后续年度“业绩洗澡”或利润调节预留空间的嫌疑?
关联交易信披数据“打架”?应收账款差异引质疑
大普微招股说明书中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出现了一处令人费解的“数据打架”现象。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发行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然而,大普微在对关键关联方的销售与应收账款披露上,两组经推算本应勾稽的数据却存在明显差额,为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信披质量打上了问号。
问题的核心聚焦于大普微与关联方无锡海普、深圳海普的交易。公司披露,2023年对这两家关联方的销售金额(按净额法核算)为416.52万元。但公司同时指出,若不考虑净额法,当年实际的商品销售金额应为1,586.05万元。
按照基本的财务逻辑,以13%的增值税率计算,这笔1,586.05万元的销售业务,理论上形成的含税应收账款应为1,586.05万元 × (1+13%) = 1,792.24万元 。然而,在招股书的“关联应收应付款项”部分,公司明确列示2023年末对无锡海普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944.37万元。


这意味着,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关联方款项,比当期关联销售业务所能产生的理论债权,凭空多出了152.13万元 。这笔差异的成因,招股说明书并未给出直接解释。
大普微在招股书中将相关销售业务按“净额法”核算,其商业模式是向联合创泰采购存储芯片,加工成企业级SSD后销售给关联方海普公司。净额法下,公司仅确认加工环节的增值部分为收入,这使得披露的关联销售金额(416.52万元)远低于商品流转总额(1,586.05万元)。
然而,即使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应收账款反映的应是企业拥有的全额债权 。即,大普微应向海普公司收取的,是全部商品价款及增值税,而非仅是自己赚取的加工费部分。因此,用还原后的商品总额(1,586.05万元)来推算应收账款,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当前披露的应收账款高于此推算值,可能指向几种情况:一是存在前期应收账款的遗留;二是关联交易定价或结算条款存在特殊安排;三是信息披露本身可能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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